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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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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08:44
活久见,深圳居然有限高1.6米的地下停车场!

1.6米是什么概念?我国成人身高99%以上应该都是1.6米以上吧!

两个灵魂拷问:
1. 1.6米的限高,即使车能开进去停车,人怎么从车库出来,坐着开车进去,弯着腰爬出来吗?
2. 如果刮碰的不是车,而是从车上下来或走出车库的人,撞的头破血流,谁来担责!难道经营管理单位能说,只限车通行,禁止人员通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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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事故发生后,后面依然有多辆车辆驶入,叫来的停车场管理人员开始劝阻车辆驶入。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08:51
国家有关标准,对地下停车场限高是有明确相关要求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第6.9.3 条“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做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00m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发布的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也有以下规定。

4.3.6 停车区域净高不应小于本规范第4.2.5条规定的出人口及坡道处净高要求。

4.2.5 车辆出入口及坡道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4.2.5的规定。该表规定微型车、小型车最小净高为2.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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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zotto    时间: 2024-7-15 09:11
有没有可能是你对规范理解错误了。所谓规范限高是指停车场出入口的限高已经在停车场内大多数地方的限高。在停车场内允许有低于标准的限高,而且已经标明限高高度。如果是你自己明知道有限高然后你自己撞到了,必然是你的全责。
作者: szotto    时间: 2024-7-15 09:12
都高速你限高1.6米,还往前走。这个区域是给小轿车停的,上面的走管是消防走管。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4-7-15 09:36
地下车库(停车场)搞个“限高1.6米”,难道不是此建筑设计(施工)严重缺陷吗?

作者: buh486    时间: 2024-7-15 10:09
这不是你自己的问题吗,没有看清限高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10:13
szotto 发表于 2024-7-15 09:11
有没有可能是你对规范理解错误了。所谓规范限高是指停车场出入口的限高已经在停车场内大多数地方的限高。在 ...

请认真看帖文内容和相关规范要求。“停车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限高标志,可以设置龙门架及限高杆,所限高度为室内通道的最小净高;”,这已经说的很明确了,也不难理解!法规为什么要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置室内通道的最小净高,人家这么要求是有合理性考虑的! 地下车库内大多光线昏暗, 而且车辆行驶过程中, 如果限高不突出高亮显示,谁能确保不会遗漏或看错,比如把1.6米看成1.8米!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10:22
szotto 发表于 2024-7-15 09:12
都高速你限高1.6米,还往前走。这个区域是给小轿车停的,上面的走管是消防走管。 ...

是怎么告诉的? 人工通知,还是广播播报?!室内昏暗处虽有横幅提示, 但不合规范不够明显的一句提示显然不能成为其违法违规的“免死金牌”! 而且提示后方高度明显高于2米,里面也停了很多SUV, 交警和物业都说该处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作者: szotto    时间: 2024-7-15 10:23
并不是,局部允许低于要求,因为消防走管,而且有限高提示。并没有问题的。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10:26
莫要漠视民生 发表于 2024-7-15 09:36
地下车库(停车场)搞个“限高1.6米”,难道不是此建筑设计(施工)的严重缺陷吗?
...

是呀, 万科也是知名大地产公司,现在还是国企,这样违法法规超乎意外的限高规划设计和设置是怎么通过政府部门验收的,停车场行政许可证是怎么拿到手的!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4-7-15 10:36
按你这个说法,给你装一个1.6米高的门, 天天进出 也一样“并没有问题的”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4-7-15 10:47
真是,做事“无下限”!
作者: 大内奇葩    时间: 2024-7-15 10:50


不参与讨论责任谁属

但这么低的消防管前方没有设置有效防止超高车辆进入的设施,对车场方也是一个很大的隐患,毕竟这么粗的水管万一被撞脱扣,车场被淹都有份,还影响消防安全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12:53
你是法规制定者,可以对法规打折扣?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只是允许“停车位处最小净高低于通道最小净高的”, 但万科里地下停车场最低处为影响车辆通行的通道(见图)! 这是违反法规要求的。

我们立场不能双标, 对经营者遵守法规打折扣, 却要求车主对一个昏暗环境下不合规设置的“提示”要求“火眼金睛”! 而且1.6米限高本身就是违规的, 此种环境不应设置车位, 更不应设置车辆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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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12:55
szotto 发表于 2024-7-15 10:23
并不是,局部允许低于要求,因为消防走管,而且有限高提示。并没有问题的。 ...

你是法规制定者,可以对法规打折扣?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只是允许“停车位处最小净高低于通道最小净高的”, 但万科里地下停车场最低处为影响车辆通行的通道(见图)! 这是违反法规要求的。
我们立场不能双标, 对经营者遵守法规打折扣, 却要求车主对一个昏暗环境下不合规设置的“提示”要求“火眼金睛”! 而且1.6米限高本身就是违规的, 此种环境不应设置车位, 更不应设置车辆过道!

(, 下载次数: 675)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5 13:04
大内奇葩 发表于 2024-7-15 10:50
不参与讨论责任谁属

但这么低的消防管前方没有设置有效防止超高车辆进入的设施,对车场方也是一个很大的 ...

是的, 这是变相“埋雷”,“挖坑”, 地下车库通道限高1.6米,违反法规,未做有效防护和管理,不管是对车辆还是对行人的安全都是一种严重的安全隐患。


(, 下载次数: 614)

作者: szotto    时间: 2024-7-16 08:55
没有问题阿。
作者: szotto    时间: 2024-7-16 08:56
小轿车没有问题,你SUV高于这个高度,明知道有局部限高还冲过去,就是你的问题。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4-7-16 09:18
这是正常人的思维吗?这是站在“相关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吧?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6 14:23
szotto 发表于 2024-7-16 08:56
小轿车没有问题,你SUV高于这个高度,明知道有局部限高还冲过去,就是你的问题。 ...

你什么逻辑呀,在你眼里法规都是摆设? 那些从事诈骗的人没有强制行凶是无过错的?!你是利益方吧?你明知道我可不知道! 我也停过不少限高的停车场, 这种违法法规最低要求突破认知的还真没有!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16 14:32
莫要漠视民生 发表于 2024-7-16 09:18
这是正常人的思维吗?这是站在“相关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吧?

是的,他要换位思考,站在遵纪守法的角度就不是这么想了。 物业都说每半年都会有两三起这样的事故; 前段时间还有个车顶玻璃被砸碎的
作者: LXDQQ    时间: 2024-7-18 16:54
建议投诉至住建局,这违反了国家强制条款的,问问住建局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作者: haohit88    时间: 2024-7-22 00:45
算了,已经既成事实了的事就不过多去去深究了,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以后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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