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规划建设要求,助力社区医院高质量规划建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批复要求,拟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5章局部内容进行动态修订。现按规定对拟修订局部章节条款进行公开展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拟修订局部章节条款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或反馈至邮箱szjtc@pnr.sz.gov.cn。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2室。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邮件反馈的请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邮件反馈的请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邮件反馈的请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条文公示版(社区医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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