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标题: 报假警或恶意报警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打印本页]
作者: 普法U站 时间: 2024-5-15 08:06
标题: 报假警或恶意报警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欢迎光临 深圳论坛 (https://wsq.sznew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