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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进入自己本小区 [打印本页]

作者: wj3132678233    时间: 2024-5-11 18:15
标题: 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进入自己本小区

有小区物业开始一刀切,禁止一切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我持反对意见,这种行为不可。

首先,要从根源入手,再层级落实,各显其责,这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各部门和物业公司,业主本身一起才能扭转结局,当前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太多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什么?根源又是什么?

其次,各个小区都不大相同,有人车分流,有老城区,老小区,一刀切的做法有违人心向背。深圳政策中以旧换新是否包含电动车的行列。

其三,物业公司无执法权处理业主的电动车,在小区里的僵尸车是否需要政府部门处理。

其四,小区的停放车辆区域是否要经过消防验收

……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评论区留言,取长补短,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作者: trjyz    时间: 2024-5-13 09:41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消安办所谓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4403/T 183-202 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08-18发布的,并且在2021年9月1日开始执行实施。
以下简称《安全规范》
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
所以2021年9月1日以前建成的小区不适用此《安全规范》

作者: trjyz    时间: 2024-5-13 09:42

安全规范里面提到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距离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要到达9米。
在深圳。除了会展中心,深圳北站的东西广场,以及其他交通枢纽的地方,99%的地方达不到这个9米的消防间距。
作者: trjyz    时间: 2024-5-13 10:07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而不是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我理解的立法本意是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企业规范安装充电桩,规范的是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企业 提供充电服务的这个市场行为,而规范的不是城市规划这个政府行为,城市规划和小区内楼栋的建设的规划,是深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叫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深圳市住建局的职责,不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不管具体怎么来盖房子。

深圳市住建局也不可能自己发布一个,自己先违法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

作者: 2000sz    时间: 2024-5-13 11:34
如果人杂车多管理不了,禁止进入也是好的。。电动车乱停乱放还是比较难管
作者: 1340857521    时间: 2024-5-13 16:37
我跟你说,这个电动自行车不能进小区的规定绝对是相关部门下达的口头命令,很多小区物业都在执行,但问了街道办,又说没有相关规定。
作者: 或曰在渊    时间: 2024-5-13 18:10
如果不让电动车进入小区的话
新能源汽车也不应该进入小区
作者: wj3132678233    时间: 2024-5-13 23:20
还有一个问题是小区一刀切,把电动车往外堆积,比如像地铁口,商超门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危害更大!欠缺长远考虑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4-5-14 13:24
说的非常好。其实我一直也是在想这个问题。电动汽车也是电。为什么能进,如果电动自行车,有电池,电动汽车也是电车。也要用电。区别就在于一个大一个小。
作者: wj3132678233    时间: 2024-5-14 15:23
蛇口渔民 发表于 2024-5-14 13:24
说的非常好。其实我一直也是在想这个问题。电动汽车也是电。为什么能进,如果电动自行车,有电池,电动汽车 ...

电车电池相对来说比电动车电池生产上严格一点,只是说制作电池的技术不成熟,另外一个是,电车自燃起来远比电动车自燃的危险性要高,损失更大
作者: wj3132678233    时间: 2024-5-14 15:24
1340857521 发表于 2024-5-13 16:37
我跟你说,这个电动自行车不能进小区的规定绝对是相关部门下达的口头命令,很多小区物业都在执行,但问了街 ...

现在就差国家出台政策,然后地方细化规范
作者: wj3132678233    时间: 2024-5-14 15:26
trjyz 发表于 2024-5-13 10:07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而不是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 ...

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是怎么规范,是规章,是电动车进入市场后的规定,我是这样理解的
作者: wj3132678233    时间: 2024-5-14 15:27
trjyz 发表于 2024-5-13 09:41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消安办所谓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4403/T 183-202 是深圳 ...

确实,拓展了我的认知
作者: trjyz    时间: 2024-5-14 20:08
根据2021年5月18日发布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6号
第二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密集的农贸(农批)市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企业和住宅小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

2021年说的可以,现在2024年的征求意见稿说的是应当,也就是说必须。

所以深圳市住建局的意思是每个小区都必须设置一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地方。

一刀切的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不符合立法本意。

作者: minfisherlv    时间: 2024-5-15 10:29
坚决把电驴赶出小区,停到小区外的场所
作者: trjyz    时间: 2024-9-16 23:20
其四,小区的停放车辆区域是否要经过消防验收

楼主说的小区的停放车辆区域是否要经过消防验收

我认为单纯停放车辆区域我不知道,充电的地方要经过消防验收,但是从来没有看见过验收结果备案的公示。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4-9-18 07:48
赞同你的说法。总不能双标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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