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
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由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全省统一确定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深圳市按要求执行。在职职工本人缴纳的医保费还是归个人账户,但单位缴纳的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职工从按比例划入改为按定额划入。
改革后,个人账户每月新增划入额度有所减少,但并不意味着个人会吃亏。
首先,改革后,参保人缴费负担不变,个人账户的历史积累额不变,仍然归个人使用,还可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同时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
其次,前面也讲了,通过权益置换,新增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最高报销75%、退休职工最高报销80%,个人账户“薄”了,保障待遇“厚”了。
最后,原来门诊费用负担较重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大病)的医保待遇和就医方式不变,参保人可以继续享受。
并不是。
一档参保人住院无需选定定点机构,门诊特病按现在的就医方式没有变化。
为保障参保人就医需求,在广东省要求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基础上,深圳市尽最大努力争取到便利,参保人可以同时选定深圳市1家社康机构或一级以下其他医疗机构、1家二级以上医院、所有专科医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对选定社康的,该社康的结算医院,连同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社康,都可以“打包”成一个整体作为参保人选定的统筹定点机构。
简单来说,二级、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就医方式没有变化,参保人直接到医院就诊即可报销。
社康和一级医院,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随时随地选定,方便快捷。
温馨提示
●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热线0755-12345。
●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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