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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和平广场劣质的管理服务 [打印本页]

作者: bw3141    时间: 2022-3-10 17:27
标题: 和平广场劣质的管理服务
本帖最后由 代班主持 于 2022-10-29 19:23 编辑

罗湖区和平广场20多年因各种问题都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崇德物业管理公司就一直以高收费,低服务的标准提管理供服务,导致和平广场小区比30年以上的楼还差,在《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评份只有29.54分,有关部份是否会淘汰这些不合格物业公司,希望有关部门去监督和整改这些劣质的小区 管理服务公司,给业主一个服务到位的管家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作者: 罗湖区住建局发言人    时间: 2022-3-16 14: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和平广场物业服务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服务评价问题。根据《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价仅为物业服务等级评价的其中一部分,最终的评价结果可作为日后该企业参与投标时的参考使用,并无强制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作用。同时,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遵守契约精神,做好小区物业服务。
关于业主委员会选举问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业主委员会选举事项,您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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